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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组织“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专题学习会
2020-08-21 11:05: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8月7日上午,我院办公室根据江苏省院、苏州市院关于组织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专题组织对“三个规定”以及《实施办法》、《工作细则》等文件进行再了解再学习,从而深化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熟悉掌握规定的填报要求,严肃填报的纪律与责任追究。会议由曹灵珠主任主持,机关党委书记李明生,原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徐志龙等参会。

  会上,曹灵珠主任向大家传达了有关通知要求,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并结合“三个规定”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要求大家深入学习领会,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并在内网登录江苏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管理系统对《解读“三个规定”》和《熟人朋友打听案件怎么办?》两个微课进行学习。

  最后,机关党委书记李明生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二、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文件精神;三、坚决杜绝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的发生。大家表示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