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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18-08-01 09:27: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按照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民主推荐、院党组讨论,并经苏州市全省检察机关第七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拟推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公益行政检察部副主任赵庆同志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8年8月1日至8月7日)。

  如有异议,可向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组、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电话:57712856、57362511。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日

 

  “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赵庆,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法学硕士,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行政检察部副主任。通过公益诉讼,收回土地148.5亩,追偿环境修复费5500余万元;开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昆山模式”,被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最佳创新事例”;探索“五步走”行政检察监督模式,推动地方政府多元共治,得到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推广,荣获江苏检察机关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成功监督145件虚假诉讼,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在江苏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中荣记个人二等功。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