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人民评议工作总结
2017-10-17 16:04: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以来,我院在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兄弟科室的关心支持下,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评议权,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评议员评议范围,完善评议程序,积极探索人民评议员工作的实施方式、流程和范围,确保了人民评议工作的稳步推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力保障评议员知情权,检务公开不断深化 

  我院着力保障人民评议员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知情权。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组织人民评议员查阅台账,落实人民评议员评议事项告知制度,开展评议事项告知12人。人民评议员、代表委员的评议对检察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戴某某案件,因社会评议员意见与本院公诉局拟不起诉意见不同,特提交检委会讨论,最终作出了对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固定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的认罪证据。组织开展社会评议55次。 

  二、着力强化代表委员联络,评议内容不断细化 

  2016年12月,我院举办“检察开放月”,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专题汇报侦查评议工作。2017年4月10日,我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率先在汇报稿上加印微信二维码,并将相关内容通过微信发送至人大代表,使人大代表在会前充分了解汇报内容。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益诉讼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决议》,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提供了刚性支撑。 

  2017年以来,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内务司法工委主任等领导来我院调研检察工作安排、公益诉讼、行政评议、检察建议等6次;政协主席、副主席、社会事业委员会主任等领导来我院调研5次;我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民行科科长、办公室负责人等专门到人大、政协、统战部对接联络工作和汇报业务工作12次。 

  除此之外,我院以5个区镇检察室为依托,将检务公开直接延伸到群众身边。今年以来各检察室与代表委员联络16次,其中千灯检察室将千灯镇的所有人大代表、委员、干部、社会评议员组织到法院观摩金某受贿案、张某受贿案,起到了评议、警示作用。 

  三、着力收集意见建议,检察工作不断改进 

  我院针对列席两会时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在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历程中,不断加强与特定群体的联系。邀请了昆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代表团千灯组、政协教育组、昆山市老干部、师生代表、社会公众走进检察院,旁听黄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相对不起诉公开评议;参与“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昆山市委主委、统战部副部长、以及政协昆山市第十五届委员会民盟、民建组成员和本院特约检察员受邀参加我院举行检察的工作通报会暨新一届特约检察员聘请仪式。参加检察活动时坚持“点面兼顾”的原则,既让代表了解检察工作面上情况,也邀请其深入参与部分具体工作,例如专题汇报了侦查评议、公益诉讼、行政检察评议等工作,确保代表们能够充分、全面、客观地了解昆山检察工作,更加直接、有效地进行评议。 

  我院还分别邀请了社会评议员、特约检察员召开座谈会。采取“一对一、面对面,逐人登门拜访”的方式,走访省级人大代表4人,上门了解代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人民群众的眼睛审视检察工作。在走访中,让代表委员放下心理包袱,收获意见和建议,做到能改即改,通过开展联络工作,主动接受评议,为昆山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更广阔的空间。 

  四、着力推进检务宣传力度,宣传范围不断加大 

  我院将以往的集中走访向日常联络延伸。结合市委“六个一”大走访,打开检察机关和代表委员、社会公众之间良性互动的大门。我院除一对一走访之外,还邀请了相关行业企业代表、同一小区群众召开沙龙、访谈会等,畅通联络方面,将工作精力更多地转向日常联络。我院还将提请代表、委员关注“苏检联络在线”微信号、“昆山检察在线”订阅号,及时向代表、委员推送检察院工作信息。建立庭审观摩预约预知和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机制,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院工作的认知和认同。对代表关注的案件,建立督查登记表,确定负责人、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点对点、一对一地就判决结果向代表予以释疑。 

  我院在开展人民评议员工作过程中,本着先行先试、不断推进原则,在探索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开展方式陷入常态化,缺少创新方式;对于人民评议、社会评议员权益保障还不够细致和充分。下半年,我院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人民评议工作:  

  一是在人民评议员工作方面:进一步深化人民评议员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评议范围,杜绝“漏案”情况发生。加强与人民评议员的工作联系,加大宣传,深入研究,促进人民评议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在代表、委员联络方面:坚持强化评议意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代表评议的政治性,注重工作结合,不断增强接受人大代表评议的针对性。与此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接受人大代表评议的规范性。 

  三是在社会评议方面:加强与社会评议员的互动,积极组织社会评议员开展学习观摩、研讨交流等活动;拓展社会评议功能,探索案件回访机制;加强社会评议员的法律地位探索,不断增强社会评议的实效性。  

  四是在特约检察员工作方面:进一步做好新任特约检察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通报检察工作。把相关工作及时录入系统。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