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昆山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陈永红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珺参加了会议,院检委会专委、机关党委副书记金纪文列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陈永红同志、佘波同志为第四党支部支委会成员。经过分工,陈永红同志任书记、佘波同志任副书记。
5月16日下午,昆山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陈永红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珺参加了会议,院检委会专委、机关党委副书记金纪文列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陈永红同志、佘波同志为第四党支部支委会成员。经过分工,陈永红同志任书记、佘波同志任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