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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接访、律师接待等工作的温馨提示
2021-08-11 14:56: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来访人员的相关权利,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您: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提交阅卷申请、信访诉求、提出司法救助。以下在线途径可供选择:

  1. 通过微信搜索“苏州检察诉讼服务平台”小程序,通过小程序提交阅卷申请、网上申请司法救助、案件信息查询等。

  2. 拨打0512-36698130案管窗口电话,可了解有关律师接待等事宜。

  3. 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二、推荐律师使用本院24小时检察自助服务系统(位于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大门东侧)进行信息查询、电子卷宗刻录、案件材料交互等。

  三、疫情防控期间,也可以优先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材料。邮寄地址为: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1268号,昆山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215300。

  四、如必须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请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

  2.全程规范配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3.进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请遵守单独办理原则,避免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结束请及时离开;

  4.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10日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