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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卫士|非法排污,劝你三思而后行
2018-07-31 10:22: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非法排污,这个责任真的很大,你可能会承担刑事、行政、民事三重法律责任,那么这个责任到底有多大呢?说出来你可能真的承受不起。

  一思刑事责任

  先从你以为最重的刑事责任说起,但你看到文末,或许会觉得,其实刑事责任还不是最重的。

  首先问你一个问题:

  你认为从非法排污到犯罪处罚,中间有多远?告诉你,真的很近!

  不信请看《刑法》:

  非法排污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完刑法,或许你会想,我这么点点排污,怎么会是“严重污染环境”呢,以前一直这么做,不也没有事嘛,怎么可能是犯罪呢?

  如果你还是不信,请接着往下看:

  2016年12月23日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门就你的疑问作了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这些都是刑法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也就是说就是犯罪。

  “三吨以上、三倍以上、十倍以上、篡改、伪造、干扰”,意思是或论重量,或论含量,或论诚信,如此,其中任何一个构罪指标,是不是都很容易达到?

  二思行政责任

  或许你会说,赚点钱是真的,坐几个月牢嘛,很快就出来了,出来了咱接着干,毕竟利润高啊,高风险才有高利润,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

  如果你这样想,请认真往下看:

  对非法排污者,除了可能会因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之外,你的生产场所、设施及有关财物可能会被查封、扣押、拍卖或依法处理,你的存款、汇款可能会被冻结或划拨;而且,你可能还会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

  别以为牢也坐了,厂也关了,证也吊了,照也销了,罚也罚了,就此了事。还真没那么容易。《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规定:“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也就说,你还要赔。

  怎么赔?往下接着看:

  三思民事责任

  别以为污水排到河里、下水道里,找不到了,损害测不出来,就没有责任了。如果这样想,你真的聪明过头了。

  举证责任倒置明白吗?简单讲,作为污染者,你说你没责任,你要提供证据,否则你还是要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反正污水流走了,又检测不到“实际损害”,能把俺怎么样?那就用虚拟治理法追究你的责任。什么意思,通过测算估算你的用水量,来确定你的排污量,再用公式虚拟算出你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也就是说,即使找不到污水、测不出实际损害,依然有办法追究你非法排污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不就是赔点钱嘛。你可千万不要这么以为。生态环境损害,从调查检测、鉴定评估到修复治理,整个过程的费用支出超出你的想象,你通过非法排污所赚的那些钱再乘以100,或许都不足以承担这些损失。这些赔偿的钱一辈子压在身上,可能比你坐牢还要难受,因为坐牢终究有出来的时候。

  你或许觉得非法排污的后果过于严重、责任过于严厉,这毕竟不偷盗抢骗、杀人放火,只是想多赚点钱而已,至于吗?明确告诉你,完全至于,这关系大家现在和子孙后代的共同利益,你想拿钱走人,把烂摊子丢给我们,绝对没门!今后排污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所以,从现在开始,要坚决剔除侥幸心理,杜绝非法排污,一切都还来得及。最后昆检君再次苦口劝你,排污有风险,排污请慎重!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