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举报工规定》,加强举报人保护和奖励,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二○一六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次宣传周“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的主题,为了有计划、有步骤,更加广泛、深入、有效地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真正达到宣传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结合昆山检察工作的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统一部署,群策群力
这次活动由检察长亲自指挥,分管检察长具体负责,由举报中心会同反贪、反渎、预防、执检、办公室、公诉局、侦监科、案管科、民行科、行政装备科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和苏州市院有关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通过召开会议,就宣传活动的内容、形式、组织和日程安排进行了研究部署,实现部门间协作合作,做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
(二)形式多样,突出重点
通过上街设点、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及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和重点单位进行“主题”宣传,扩大举报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活动效果。重点宣传党中央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保护、奖励举报人的工作制度和贯彻落实情况;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与成效;宣传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成效;宣传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自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二、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
6月20日(星期一)设点宣传
1.通过昆山电视台打出“举报宣传周”活动的时间、内容及宣传的主题“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的字幕。
2.设点宣传。宣传地点:张浦镇。
参加人员:检察长、各主要业务部门干警(共14人),并邀请当地党委领导参加。
宣传横幅为“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活动内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来访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及法律咨询。
6月21日(星期二)“检察长接待日”
“检察长接待日”。检察长在院举报中心和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来访群众控告、申诉,举报及法律咨询。
6月22日(星期三)网络接待、专业接访
反贪、反渎、执检、民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时段参与控申在线进行网络视频接待和专业接访活动。
6月23日(星期四)检察长巡回接访
结合检察长下访巡防,联合张浦检察室至张浦镇新吴社区巡回接待,带案下访。
三、有关工作责任的落实
1.利用电视台进行“举报宣传周”的宣传发动,稿件由控申科拟稿、办公室核稿。
2.设点宣传横幅、宣传材料内容编排、印制等由办公室、控申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民行科等部门负责。
3.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宣传横幅的设计及活动期间的摄像照相;电视台字幕及多媒体演示由办公室、技术科安排落实。
4.车辆调度及相关的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后勤保障工作由行装科负责实施。
5.活动期间信息资料由控申科参加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并上报。
6.凡参加设点或下乡进行法律宣传的人员一律穿着检察夏装(蓝短袖、蓝领带、检徽)。
全院各部门在检察长和院党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确保今年“举报宣传周”活动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