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09-25 10:57: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昆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昆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依法向昆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和昆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五)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八)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组织实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提请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院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十)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十一)负责其他应由市(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上述职责,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十二个职能部门及五个区镇检察室。

(一)侦查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工作;对公安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研究侦查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参与平安昆山建设、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部署开展的惩治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

(二)公诉局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承办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研究公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有关规定。

(三)刑事执行检察科(与昆山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合署办公)

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和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实行监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实行监督;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和预防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四)民事行政检察科

负责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和调解书,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或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支持起诉案件;研究制定民事、行政监督检察业务工作有关规定。

(五)控告申诉检察科(与昆山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

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审查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审查办理本院办理案件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或者申诉、审查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控告或申诉;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办理有关控告案件;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六)检察信息技术科

负责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进行收集、固定、提取;负责对有关案件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承办本院办理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网信办的领导下,协同本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网信建设总体规划和项目规划,执行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网信工作任务,组织项目试点应用、培训推广,督查评估项目应用绩效。

(七)案件监督管理科

负责案件受理及审核;结案审核和送卷管理;流程监控与管理;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接待;涉案款物监管;法律文书管理;检察统计;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案件信息公开。

(八)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人民监督员和人民评议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处理机要文电,承担院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检察宣传工作。

(九)政治处

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负责本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励、人事档案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检察人员的岗位培训及学历教育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完成各类培训任务;负责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十)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本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及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

(十一)行政装备科

负责检察技术装备、交通信息装备、武器弹药、服装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种经费的申请、核算及财务管理;负责房地产、基本建设、固定资产、交通工作和环境秩序管理;负责机关行政管理、保卫、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和本区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其他各类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协助追捕在逃或者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参与搜查;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保护出席法庭、执行死刑临场监督检察人员的安全;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派驻区镇检察室(千灯镇、张浦镇、花桥经济开发区、巴城镇,周市镇)

受理辖区内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接受违法犯罪分子的自首;办理辖区内一般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经检察长批准,对发生在本辖区内、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前调查、立案后的侦查;对辖区内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监外执行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进行检察;结合检察业务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办理检察长交办的工作。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昆山市检察事务中心。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昆山市检察事务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院在中共昆山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苏州争第一、江苏创一流、全国有亮点的工作目标,按照检察业绩新跨越、骨干人才精英化、司法公信力日益增强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市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排头兵,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作出贡献。

一、严厉打击犯罪,深入推进惩治+预防平安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不断优化治安环境。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151959人,同比分别上升19.51%20.55%,其中批准逮捕1022133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843234人,同比分别上升13.17%14.72%,审结26243421人。设立驻所(队)检察官办公室,指派资深员额检察官对公安拟报捕、起诉的案件实行预检分级和提前介入。该机制实施以来,已审查捕前诉前刑事案件2434件,对258件提出审查建议,瑕疵案件过滤成效明显,有效节约司法成本。进一步强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增强反腐工作治本效应。认真落实预防基础信息库暨电子预防卷宗库项目建设,录入职务案件信息224件,切实提高预防基础信息利用效率。

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打造公益+专业法治板块

一是以公益为重心保障绿色发展。聚焦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牵头启动打击污染环境专项行动,确立四个一行动目标,从行政检察监督、刑事司法办案、环境公益诉讼、群众自觉自律入手,全力服务保障263”专项行动。

二是以维稳为核心保障和谐发展。认真配合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江苏发展大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三是以服务为主旨保障民生发展。从职能出发,进一步强化民生领域犯罪查处,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445人。

三、坚持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社会底线

一是持续加强检察监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利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深挖监督线索,实行案件同步审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强化检察建议权威。分级分类探索检察建议机制,制定《检察建议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发出检察建议的原则、情形、内容、流程、救济等,设置庄重、严肃的送达接收流程,设计定制专属载体,严格保障检察建议运行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延伸基层检察触角。加强检察室建设,带案监督真正把监督沉到基层。千灯检察室积极参加吴淞江沿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对千灯镇某钢材市场内14家经营户、吴淞江沿线8家码头经营户开展集体约谈,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实质性进展。

四、立足改革创新,全面塑造智慧+务实工作模式

一是加快网信建设进度。成立信息化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时间表和线路图,高质高效推进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信息化平台、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等十大应用系统建设。

二是增强技术应用高度。积极探索技术办案新模式,将技术由传统服务保障角色逐步转变为参与办案、引领办案新定位。全年依托信息技术服务办案139件,在案件定性、侦查取证等方面提出专业参考意见38件,在高科技网络类犯罪案件办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提升智能安全维度。完善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不断强化人防和技防融合。制定安全防护策略,对电子阅览设备加强保密管理,通过定制电子书专用固件系统、推行无线网络接入管控等技术手段,筑牢安全保密防线。

五、加快队伍建设,科学促进思想+能力同步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建设忠诚使命检察队伍。切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检察长上党课、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坚持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坚定社会主义理念,增强四个意识

二是坚持素质兴检,建设能力过硬检察队伍。积极探索普训式大培训与专业化小培训协调发展的教育培训模式。设置案件大台、听庭点评、办案能力测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十多个科目,通过微培训、微课堂、微练兵、微竞赛方式,将传统的课堂知识传授向实践技能训练和素质培训转变,不断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

三是坚持改革强检,建设人心凝聚检察队伍。公正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采取恢复性培训、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筛选考察,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正式遴选。并对符合条件的同志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和实际操作训练。严格按照检察官职权清单落实员额检察官职责,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

今年,我院荣获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在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被评为苏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干警中20人次获得昆山市级以上荣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为党分忧、为民服务的思路和举措没有完全跟上全市发展的要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领域仍较为局限,监督效果有待提升;司法改革与现代科技融合度不高,信息化助推司法规范化、集约化程度还不够;面对中央深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干警的司法理念、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未完全相适应。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加强、改进和提高。

 


 

第二部分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名称: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按支出性质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9018.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一、基本支出

7618.86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1399.19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7268.07 

四、经营支出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6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060.9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018.05 

本年支出合计

9018.0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总计

9018.05 

总计

9018.05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9,018.05

9,018.05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12.45

12.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268.07

7,268.07

 

 

 

 

 

 

20404

检察

7,268.07

7,268.07

 

 

 

 

 

 

2040401

  行政运行

5,449.37

5,449.37

 

 

 

 

 

 

2040450

  事业运行

419.51

419.5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99.19

1,399.1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61

676.6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76.61

676.6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32.92

432.9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8

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2.11

242.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4.24

344.24

 

 

 

 

 

 

2210202

  提租补贴

354.94

354.94

 

 

 

 

 

 

2210203

  购房补贴

361.74

361.74

 

 

 

 

 

 

注: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9,018.05

7,618.86

1,399.1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12.45

12.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268.07

5,868.87

1,399.19

 

 

 

 

20404

检察

7,268.07

5,868.87

1,399.19

 

 

 

 

2040401

  行政运行

5,449.37

5,449.37

 

 

 

 

 

2040450

  事业运行

419.51

419.5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99.19

 

1,399.1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61

676.6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76.61

676.6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32.92

432.9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8

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2.11

242.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4.24

344.24

 

 

 

 

 

2210202

  提租补贴

354.94

354.94

 

 

 

 

 

2210203

  购房补贴

361.74

361.74

 

 

 

 

 

注: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名称: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决算数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9018.0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7268.07

7268.07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61

676.61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060.93

1060.9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9018.05 

本年支出合计

 

 9018.05

 9018.0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总计

9018.05 

总计

 

9018.05 

9018.05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5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9,018.05

7,618.86

1,399.1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12.45

12.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268.07

5,868.87

1,399.19

 

20404

检察

7,268.07

5,868.87

1,399.19

 

2040401

  行政运行

5,449.37

5,449.37

 

 

2040450

  事业运行

419.51

419.5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99.19

 

1,399.1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61

676.6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76.61

676.6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32.92

432.9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8

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2.11

242.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4.24

344.24

 

 

2210202

  提租补贴

354.94

354.94

 

 

2210203

  购房补贴

361.74

361.74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财决公开06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764.3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34.26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651.17

30201

  办公费

59.4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1,307.72

30202

  印刷费

11.45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1,984.28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9.34

30204

  手续费

0.0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7.55

31006

  大型修缮

 

 

30107

  绩效工资

191.50

30206

  电费

70.8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2.11

30207

  邮电费

14.90

31008

  物资储备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28.25

30209

  物业管理费

191.03

31010

  安置补助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20.23

30211

  差旅费

11.78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

42.3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302

  退休费

330.60

30213

  维修()

105.11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6.06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15

  会议费

0.66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2.63

30216

  培训费

10.9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1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07

  医疗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15.65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1.05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57

30403

  财政贴息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52.21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344.2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97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312

  提租补贴

416.53

30228

  工会经费

37.3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61.74

30229

  福利费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34

399

其他支出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8.78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2.1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7.41

 

 

 

 

人员经费合计

6,384.60

公用经费合计

1,234.2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公开07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9,018.05

7,618.86

1,399.1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5

12.45

 

 

2019901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12.45

12.4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7,268.07

5,868.87

1,399.19

 

20404

检察

7,268.07

5,868.87

1,399.19

 

2040401

  行政运行

5,449.37

5,449.37

 

 

2040450

  事业运行

419.51

419.51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1,399.19

 

1,399.1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6.61

676.6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76.61

676.6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432.92

432.92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58

1.58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2.11

242.1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0.93

1,060.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44.24

344.24

 

 

2210202

  提租补贴

354.94

354.94

 

 

2210203

  购房补贴

361.74

361.74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2.“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公开08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764.3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34.26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651.17

30201

  办公费

59.4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1,307.72

30202

  印刷费

11.45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1,984.28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9.34

30204

  手续费

0.09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7.55

31006

  大型修缮

 

 

30107

  绩效工资

191.50

30206

  电费

70.8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2.11

30207

  邮电费

14.90

31008

  物资储备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28.25

30209

  物业管理费

191.03

31010

  安置补助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20.23

30211

  差旅费

11.78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

42.3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302

  退休费

330.60

30213

  维修()

105.11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6.06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15

  会议费

0.66

31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2.63

30216

  培训费

10.97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10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07

  医疗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15.65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1.05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309

  奖励金

 

30225

  专用燃料费

3.57

30403

  财政贴息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52.21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344.24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97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312

  提租补贴

416.53

30228

  工会经费

37.3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61.74

30229

  福利费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34

399

其他支出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28.78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2.1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37.41

 

 

 

 

人员经费合计

6,384.60

公用经费合计

1,234.26

 

注:1.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68.91

 

56.81

 

56.81

12.10

0.66

10.97

相关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项目

统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公务用车购置数()

 

公务用车保有量()

17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42

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1,750

 

 

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召开会议次数()

 

参加会议人次()

 

 

 

组织培训次数()

 

参加培训人次()

 

 

 

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详细支出情况见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10

部门名称: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金额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无

 无

无 

合计

 无

 无

 

 

 

 

 

 

 

 

 

 

 

 

 

 

 

 

 

 

 

 

 

 

 

 

 

 

 

 

 

 

 

 

 

 

 

 

 

 

 

 

 

 

 

 

 

 

 

 

注:1.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按功能分类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 “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本部门无此项目。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11

编制单位: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度

金额单位:元

 

行次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经济分类编码

经济分类名称

  

 

1

                  

1

1,234.2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

1,234.26

30201

  办公费

3

59.45

30202

  印刷费

4

11.45

30203

  咨询费

5

 

30204

  手续费

6

0.09

30205

  水费

7

7.55

30206

  电费

8

70.86

30207

  邮电费

9

14.90

30208

  取暖费

1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1

191.03

30211

  差旅费

12

11.7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3

 

30213

  维修(护)费

14

105.11

30214

  租赁费

15

6.06

30215

  会议费

16

0.66

30216

  培训费

17

10.97

30217

  公务接待费

18

12.10

30218

  专用材料费

19

15.65

30224

  被装购置费

20

1.05

30225

  专用燃料费

21

3.57

30226

  劳务费

22

52.21

30227

  委托业务费

23

31.97

30228

  工会经费

24

37.31

30229

  福利费

25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

24.3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7

228.78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28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9

337.41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1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2

 

399

其他支出

33

 

注:1.“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均为必填项。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公开12

部门名称: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采购品目大类

采购决算

总计

财政性资金

其他资金

合计

 无

 无

无 

一、货物

 

 

 

二、工程

 

 

 

三、服务

 

 

 

注:财政性资金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本部门无此项目。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支出总计9018.05万元,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47.95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项目经费有所增长。其中:

(一)收入总计9018.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018.0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447.95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项目经费有所增长。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9018.0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5万元,减少17 %。主要原因是国家赔偿案件的赔偿金额有所不同。

2.公共安全(类)支出7268.0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91.87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有所增长。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 9018.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18.0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9018.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86万元,占84 %;项目支出1399.19万元,占 16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90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7.95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项目经费有所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901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47.95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项目经费有所增长。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721.13万元,支出决算为90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下拨,住房保障支出调整等不可预见性经费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并未列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68.52 万元,支出决算为726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下拨,人员经费调整等不可预见性经费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773.2万元,支出决算为51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员额制检察院改革等经费支出。

2.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调整等原因。

3.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中下拨。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48.69万元,支出决算为67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费由社保中心承担。

5.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住房公积金正常调整产生。

6. 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82.73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提租补贴正常调整产生。

7. 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9.29万元,支出决算为36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购房补贴正常调整产生。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9018.0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8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4.2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8.05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1447.95万元,增长1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调整、项目经费有所增长。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721.13万元,支出决算为901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下拨,住房保障支出调整等不可预见性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8.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38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234.2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8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公务接待费支出1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无支出,预算无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8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无支出,预算无安排。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6.81万元,完成预算的76%,比上年决算增加4.51万元,主要原因为多辆公务用车处于待报废状态,维修保养成本上升,故车辆运行费与上年基本保持稳定;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车辆运行厉行节约化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我院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养维修、保险支出、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等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3.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无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48 %,比上年决算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我院办公大楼消防改造期间,占用内部招待场所办公,大幅减少食堂招待费用2017年改造完成后恢复正常接待工作。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全国范围内政法系统来院参观、交流学习等活动,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1750人次。主要为接待各上级、各条线、各基层检察院莅临我院参观学习以及各类检查监督活动等。

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无支出。

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97万元,完成预算的54 %,比上年决算增加5.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检察系统各条线业务培训较上年有所增多。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26万元,比2016年增加344.56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30.7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支出决算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