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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来凤:男子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获刑
2019-01-23 13:56: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恩施州1月21日电(通讯员张平)近日,由湖北省来凤县检察院立案监督的该县首例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污染环境案已由来凤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查,刘某某在来凤县翔凤镇万家塘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2018年4月25日至同年5月20日期间,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刘某某将从来凤县城区各废品收购站、摩托车维修店、流动收购废品人员处购来的废铅蓄电池(摩托车电池)在其经营的废品收购站内擅自非法拆解,产生了废铅蓄电池壳、废铅板、酸液及废渣等危险废物4.77吨,经检测,危险废物堆积场地地下水及土壤主要指标均未超标。

  此案系来凤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而后该院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此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2019年1月2日,来凤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刘某某提起公诉后,来凤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人当庭指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刘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未造成地下水及土壤主要指标超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各项案情,法院依法对刘某某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唐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