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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铁山:检察官为春运选好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
2019-01-23 13:57: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黄石1月22日电(通讯员刘亚洁)1月21日,2019年春运的第一天,黄石铁山客运站内人头攒动,不少背着行囊的外出务工人员,正带着返途的一丝疲倦和回家团圆的喜悦,赶着从这儿转乘驶往大冶保安、金山店等周边乡镇的中巴车。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通过讲解真实案例,现场为司机和乘客以案释法,上一堂普法教育课。

  去年3月,尹某驾驶一辆核载17人的中型客车从铁山客运站驶往大冶市保安镇,出站行驶不久,同向行驶的一辆客车因轮胎爆炸,尹某应车主要求将该车上乘客全部“塞”进自己车里,后行驶不久被交警当场查获其超载13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然而,在该检察院的检察官眼里,这确是一件“不简单”的案件。原因是,他们意识到,在老百姓眼里,杀人、放火等行为是犯罪,是要坐牢的,这个朴素的道理或许大家都懂,都能接受。但是,原本出于善意帮助别人转载乘客的司机尹某,为何成了刑事被告人,基层老百姓未必清楚,关键是这种情况在农村或城市郊区客运还经常发生,检察官还清楚记得自己去年春节回老家坐乡下客运车辆超载时“惊心动魄”的场景。

  为了贯彻最高检“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及“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也为了保障春运期间百姓出行安全,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该检察院决定直接由检察长带队,特意选择在2019年春运的第一天,组成团队赴司机与乘客集中的客运站,结合办理的尹某危险驾驶案,现场开展以案释法与普法教育活动。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综合考虑案件起因及尚未造成现实危害等情况,在尹某辩护人及其所在客运公司负责人的见证下,决定对该案被告人尹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尹某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当即表示感谢,而且承诺今后一定注意驾驶和乘客的安全,杜绝再次发生超载等违法问题。

  紧接着,该检察院结合本案办理情况,对刑法危险驾驶罪等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开展普法宣传,特别提醒广大客运司机,在春运期间一定要注意严守法律规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而置乘客的安全于不顾。

  据悉,近年来,该检察院在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把每一次办案和监督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使之成为最好的普法素材。特别是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群众利益的食药安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领域的案件,结合办案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和解释说理工作,把办案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努力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编辑:唐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