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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刑事专项行动成效
2017-12-18 10:25:00  来源: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顺应群众呼声、提升城市品质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党解决生态文明问题的总体指导思想,也是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探索求进的行动方向。昆山市检察院自20175月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昆山市法院、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立了四个一行动目标,即一个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刑事专项行动、一个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一份环保污染分析报告和一份环保自律倡议书,成果十分明显。

    一、在成效上,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一是犯罪打击不手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主动作为,与各职能部门紧密协作,以零容忍的态度拉起生态保护红线,高压震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推进了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20175月至11月,我院共计新受理污染环境审查起诉案件1626人,占苏州地区总量的31%,对其中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逮捕率同比增长67%,提起公诉1625人,提起公诉人数同比增长178%。从法院已经判决的1015人来看,1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率高达80%,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92000元。

    二是实效监督不过场根据昆山污染环境案件的特点,我院以水污染为监督重点,对河网密布,沿河企业较多的地块进行走访勘查,依托提前介入、参与一线联动执法,建议市环保局移送污染环境犯罪线索11件,昆山市公安局对相关案件均已立案侦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共推动昆山市各区镇安环部门排查上报涉嫌水污染的作坊、企业共计29家,涉及非法电镀、滤芯、树脂清洗、阳极氧化、皮膜磷化处理等,其中20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已被昆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另外9家作坊、企业的负责人均被昆山市环保局行政处罚。

    二、在方式上,相互协作增强办案效果

  一是关口前移,潜心摸排线索。依托千灯、张浦、花桥、巴城、周市5个区镇检察室以及各区镇安环网格员,对辖区内可能存在污染环境的企业、作坊、个体等进行定向了解,推动各区镇安环部门排查上报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线索29条,均得到昆山市环保局和昆山市公安局的查处。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市环保局专线连接,实现污染环境案件信息数据“零障碍”获取,检察官同步掌握案件信息,扩大监督覆盖面。

    二是提前介入,确保案件办理。今年7月,检察官接到一起电镀作坊污染环境线索后,迅速介入,发现该电镀作坊周边是蟹塘,作坊内有3条电镀生产线,涉嫌共同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电镀作坊老板和工人均已逃离现场。为确保案件成功查办,检察官提出固定重金属污染物来源、核实作坊负责人、3条电镀生产线归属等侦查取证意见,并建议市公安局及时进行侦查实验,查明污水外排路径,及时联系流散至昆山市各区镇及周边地区的多名作坊工人配合调查,尽快查获逃跑至外地的犯罪嫌疑人。经充分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程某某等3人被顺利批准逮捕。根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及适用行政拘留案件执法流程》规定,一旦发现类似环境污染案件,我院均在第一时间派出骨干深入现场,引导环保、公安执法人员及时、全面、规范收集证据。专项行动期间,我院共提前介入25次、提出取证意见50余条,推动市环保局采购、使用一次性采样器具,避免采样器具重复使用导致样品之间相互污染。对于提前介入时发现的疑难复杂案件,同步跟进,确保重大疑难案件的成功办理。

    三是部门合力,提升打击效果。在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上做到思想统一、认识一致,所有行动目的是为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打好证据基础,为污染进入整治环节开好头。为此,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一旦发现环境污染线索,立即相互通报,统筹协调。必要时,侦查监督科、公诉局、民事行政检察科合力调查取证、群策群力,实现批捕、起诉、追偿环节的提速增效。期间,民事行政检察科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起,使环境污染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为环境损害修复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我院还建立集体约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向企业代表重点强调污染环境面临的刑事、行政处罚,以警示教育倒逼企业主动整改,共参加环境污染重点监控企业集体约谈3次,涉及反复信访投诉企业、危险废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共计1003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5次,以问题为导向,对环保、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时商讨解决,明确了环保执法人员采集的证据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基本条件、查扣的污染物应急处置等事项,建议各区镇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等。

    四是舆论造势,营造环保氛围。通过重拳打击从点到片形成高压震慑势态。依托新媒体、传统媒体,以案普法,强化环保意识。一是主动发声,增进公众对生态检察理解和支持。期间我院在两微两端、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公告屏、检察文书公开网上发布污染环境案件流程信息2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3份,提高社会大众对生态检察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二是协同配合,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检察日报头版刊登典型案例2次,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专题报道了相关案例。利用新闻监督的覆盖面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实现方式更灵活的优势,与检察机关的刚性法律监督双管齐下,形成法律监督与新闻监督的强大合力,增强社会大众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尤其是相应刑事处罚的认知度,尽量避免因不懂法、不了解违法成本而实施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院将建立回头看机制,对已办理的污染环境案件进行督查回访,通过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密切关注、定期巡查、强化监督整改情况,将整改措施贯彻落实到底,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继续加强与环保、公安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业务培训交流、联席会议、执法卷宗评查等配合协作机制;从保障生态发展的长远考虑,制定办理污染环境类的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入额院领导带头出庭等机制,提升污染环境案件办理水平;继续推进司法宣传,扩大警示教育范围,继续联合我市环保等行政机关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活动,利用环境信访问题企业集体约谈会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加强源头预防,努力打造生态检察昆山样本。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