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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昆山渔业生态赔偿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2021-01-26 15:51: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在我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共同监督下,王某在内的11位非法捕捞者共同出资76896.72元购买鱼苗在锦溪镇虬泽村淀山湖(昆山)水域进行放流。现场共放流白鲢、花鲢青鱼、草鱼等大约5万尾,合计6250公斤鱼苗。

  本次活动同步展开网络直播,我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四(五)检察部主任赵庆在直播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公众普及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及意义,向社会宣传禁捕相关政策及阶段性成果,强调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的重要性,增强公众对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以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做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我院积极推进对违法捕捞的教育惩戒方式,针对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展开全链条追责,通过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的方式,积极地将赔偿用于修复生态环境资源,维护淀山湖等保护区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的多样性。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