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工作部署、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督查工作;制定实施机关财务和装备规划,编制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部门负责人:朱佳敏(四级主任科员)
部门成员:曹灵珠、张明珠、唐慧玲、苏纯晰、尹有海、徐彩元、张忠伟、田熔、倪伟清、林波、王兴元、陆明珠、姚燕红、 赵丽娜、钱志刚、吴蒙回、朱春原
联系电话:0512-5771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