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化解,近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庆主持召开一起立案监督案件的检察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苏州市人民监督员、昆山阿拉丁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花波、昆山市人大代表、青岛啤酒(昆山)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金春生和江苏友杰律师事务所范静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王国庆检察长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依次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申请人傅某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袁某某围绕控告事项阐述了申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原案承办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说明了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理由。听证员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围绕申请事由、案件证据、决定理由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提问,后经评议,一致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王国庆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了一一回应,并告知申请人检察机关将结合听证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此次听证是深化领导包案制度,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的有力举措。会后,我院依法作出不予监督立案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主动回电对我院召开听证会听取申请人意见表达感谢,并表示愿意息诉罢访。下一步,我院将以“应听尽听”为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检察权的运行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