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月29日下午,陈珺副检察长携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谢玲玲、检察官助理章楚阳赴淀山湖镇政府上门听证,并开展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申请人徐某原系渔民,后上岸安置在淀山湖镇石杨河村,无宅基地亦无房屋。其自2008年始向淀山湖镇政府申请离婚增宅房,逾十余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2019年徐某向昆山法院、苏州中院、江苏高院多次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诉请。
办案过程中,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同我院多次与徐某、淀山湖镇政府召开会商会,共商安置方案,最终确定由淀山湖镇政府向徐某有偿提供一套离婚增宅房。检察机关考虑到徐某因中风导致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等因素,遂至淀山湖镇政府上门听证,促成徐某与淀山湖镇政府签订《和解协议》,持续14年的行政争议最终有效化解。8月31日,徐某通过昆山12345服务热线向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做法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