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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收费检察监督案
2023-12-06 16:06: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转供电主体 违规加价收费 小微企业

  【基本案情

  某物业管理公司系某商圈转供电主体,其以预充值形式向该商圈内的20余位商户收取电费。该物业管理公司向商户收取电费时实行“两票制”,即按照市场交易到户电价,向商户开具“电费”发票;变压器和线路损耗、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及公共照明等费用、共用电力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电工工资性支出等费用,则开立“物业费”发票,两者合计电价标准为1.01元/度,涉嫌转嫁费用违规加价。

  【检察履职情况

  (一)综合履职,发现监督线索。两级检察机关在一体化办理某火锅店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中,发现法院在判决中对该物业管理公司在转供电过程中违规加收电费部分予以判决支持,系法律适用错误,并逐级提请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同时,针对发现的转供电主体某物业管理公司违规加收电费问题线索,就行政机关是否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等违法行为启动行政检察监督。

  (二)调查核实,研判转供电现状。检察机关从调查对象、调查项目等方面入手,迅速研究制定转供电价格治理调查方案,开展调查核实。方案聚焦用电全流程、各环节,确定转供电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供电公司等三类调查对象,共走访调查转供电主体50余家、转供电终端用户80余家,形成调查笔录40余份。检察机关围绕转供电主体超标准多收费、结算情况不公示等问题,审查转供电终端用户缴纳电费票据、转供电主体开具电费票据及收费台账等明细。经调查核实,发现其中20余家转供电主体未严格按照“顺加不得超过10%”的规定,存在或以电费名义收取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或将物业用房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用电分摊给终端用户等变相加价行为,受损终端用户达近千家。其中,最高加幅超66.7%,一转供电主体仅2年间多收电费达100万余元。

  鉴于转供电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多、利益牵涉面广、排查整治难度大,2023年7月21日,检察机关联合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及供电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转供电价格行为监管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达成密切合作共识。

  (三)制发建议,推动专项整治。检察机关认为,转供电主体加价转供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遂于2023年7月25日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调查核实所涉转供电主体价格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转供电主体的监管,对辖区内其他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转供电主体自查自纠,自觉执行落实转供电电价政策。经过该局立案调查,截至2023年10月,多家转供电主体共向终端商户清退多收电费330余万元。

  (四)溯源治理,推动建章立制。

  2023年8月25日,检察机关牵头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及供电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工作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强化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实现长治长效。同时探索并成功将转供电价格治理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提升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违规收费问题的关注度和打击力度,合力推动转供电领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时,注重运用穿透式思维,挖掘行政违法行为线索。针对行政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走访调查、摸底排查,梳理违法行为线索,在调查核实后制发检察建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针对监管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调研分析问题的根源,提出改进举措,强化源头治理,打通政策落实堵点,切实为企业减负,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