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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家到阶下囚,从污染者到治污人——这一年他转了很多身份
2018-12-19 16:09: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谁污染谁治理,真不是一句玩笑,我明白得太晚,付出的代价太大。”11月19日,昆山某五金塑胶公司法人代表顾某按照环保标准启动修复污染河道工程时,仍然十分懊悔。

  顾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一名企业家。2016年,年过半百的他开始想方设法轻松赚钱,将厂房转租给苏州、昆山三家企业。自己为了逃避废水处理费,偷偷动起了歪脑筋。

  2017年2月,有群众举报顾某公司附近一条河道臭气熏天,污染严重。办案人员赶到现场初步调查后并没有发现废水排放河道的情形。

  难道河水污染与这家看似最有嫌疑的公司实则无关?但根据侦查经验,办案人员猜测不排除地下暗管的可能,经过细致勘察,发现河道与公司废水池之间有渗水现象,取样检测显示,废水中的重金属浓度超出国家排放标准的10倍,于是对废水池周围进行了开挖。果然,一根黑漆漆的暗管埋于地下,一头联接废水池,另一头延伸到河道附近,顾某也正是利用这种方式逃避检查。

  初步取证后,环保部门立即启动了“二级响应、三极联动”机制,三极指的是公安、检察、环保三个部门;二级分为轻微污染和严重污染,轻微污染一般由环保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严重污染则由三部门联动,依职能追究污染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显然,顾某的行为已造成严重污染。2017年3月20日,昆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顾某。2017年8月,该院向法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顾某消除危险,依法处置现场遗留的工业废水、原料及设备等,对污染河道底质进行环保处理,并承担案件的检测和鉴定费用,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等。

  迫于刑事责任压力及多次教育引导,2018年5月17日,在昆山市法院的组织下,该案民事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顾某同意在环保监管下展开污染修复。由他委托具备运输、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以及具备环保修复资质的单位处置剩余污染物、修复污染区域,赔偿相应生态环境损害等。

  该案也是昆山首度尝试污染者在环保监管下展开污染修复的案例,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的修复效益。

  “除了追究顾某刑事、民事责任外,我们对另外三家污染租赁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也进行了责任追偿,增加追诉被告范围,进一步确保侵权责任的落实。”昆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赵庆说。

  据江苏省环保厅2018年6月5日发布称,2017年昆山联合侦办涉嫌环境违法案件居全省县级市第一,通过环境公益诉讼追偿生态修复累计近6000万元。

  部门联动、多元共治已成为昆山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赢模式,同步被检察机关、环保、水利、属地政府等认可。

  近年来,昆山市检察院着力于污染案件办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先后设置环保专案组,牵头开展集中打击环境污染行动,通过办理一批环保案件,逐步探索联动执法机制、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公益诉讼、“两法衔接”机制、多元化修复模式等;依托五个区镇检察室疏通“知、监、防、查”同步监督的基层脉络,建立公益调查、走访约谈、法律分析、检察建议、公益诉讼递进式的监督方法;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发展环保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牵头制定《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规则(试行)》、《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细则(试行)》等制度,促进案件办理有效衔接、良性运转。

  在党委政府的强大支持下,用于公益诉讼发展的两项“专项资金”——“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 “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落户昆山,市人大发文《关于在公益诉讼中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决议》,助力检察公益诉讼。

  一连串的试水探索,不断推进昆山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规范和高效。试点以来,该院成功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35件62人,以案警示,划出生态底线,呵护绿水青山。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