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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
2020-08-27 15:23: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近日,申诉人向本院提出刑事申诉,要求向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我院因主观故意无法查清、案值未达构罪标准、证据缺乏等问题,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我院切准矛盾症结,积极协调双方调解赔偿事宜。

  刑事申诉案件受理后,我院当即调阅卷宗,充分审查全案事实证据。承办检察官充分审查全案事实证据后,分别接访了当事人双方,重点地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案件罪名认定等问题,并为双方分析各类救济途径的诉讼成本。

  随后我院通过走访,以及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在我院主持以及人民调解员的居中调解下,双方对于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刑事申诉案件办案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我院开展了一次公开听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共同参加。

  听证会最后,申诉人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审查结论心服口服,并由衷感谢检察机关。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