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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调研指导昆山检察工作
2024-03-29 09:59: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3月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爱君一行赴昆山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工作。江苏省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胡昀晖、案件管理部主任李建奇等同志参加调研。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勇、昆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庆等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李爱君副检察长一行参观了昆山市检察院案管大厅及数字检察应用中心,观看了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系统演示。

  座谈会上,在听取王国庆检察长关于“放权”与“管权”统筹兼顾的实践思考,以及马昆副检察长关于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工作的汇报后,李爱君副检察长充分肯定昆山检察在检察业务管理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高水平管理服务促进高质效办案”进一步提出相关要求:关于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系统,一要有推广价值,系统的建立和升级都应当与办案系统相匹配、相融合,并且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二要向现代化目标迈进,要实现检察业务管理少犯错、不犯错的终极目标,必须从事后评查逐步向事前事中监督管理迈进;三要逐步覆盖“四大检察”,要树立系统思维,从刑事案件质量智能化评查,向形成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内部监督制约的任务迈进。关于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要深刻认识到“高质效办案离不开高水平管理”,坚持放权与管权相结合,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行规律特点,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四大检察”办案规则放权,明确检察长与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等系列主体的职权关系;另一方面,一体落实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管权措施。希望昆山检察就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案件环节进行探索,形成检察业务管理领域新的昆山经验。

  调研期间,李爱君副检察长一行还参观了昆山全过程人民民主宣教实践基地和“与时俱进的昆山之路”成果展。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