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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检察院推动建立防火安全“43311”长效机制
2018-08-13 09:27: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43311”防火机制主要针对社区内存在的4类空间——房屋、楼栋、小区、社区,3类主体——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物业公司、居委会,通过3告知1公约1协议,促进消防法规在民事主体守法环节有效实施,从而将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前端。

  昆山市检察院通过梳理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中涉及社区3类主体的防火安全义务、职责、法律责任,形成了《业主及住户防火安全法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物业服务企业防火安全法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居民(村民)委员会防火安全法定职责告知书》,起草了《防火公约》和《防火协议》,在3类主体之间约定了新的防火安全义务。

  附件:

  附件1:居民(村民)委员会防火安全法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2:物业服务企业防火安全法律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3:业主及住户防火安全法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4:居民住户防火安全协议书

  附件5:《社区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编辑:唐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