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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跟踪落实扫黑除恶问卷调查结果的 工作方案
2019-03-31 14:01: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围绕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结合3700余份扫黑除恶问卷调查中反映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竭力以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从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

  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和人财物保障。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

  针对问卷调查中暴露的薄弱环节、知晓度较低的群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实地宣传等多元方式方法,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覆盖面,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在公司企业宣传力度

  各区镇检察室通过与所在地相关部门联手发文,鼓励公司、企业全面加强内部宣传,紧密结合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企业职员、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高发的案件类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他们知法守法,提升专项斗争的知晓度。

  (二)加强学校专项宣传

  刑检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一方面,动员并呼吁全市范围内学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普及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相关知识和措施,加强学生自身素质教育,弘扬正确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针对办案中发现刑事案件高发易发的部分专科中学、大学,加强重点宣传,深化以案释法,营造平安、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同时,要求公安、治安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宣传,消除滋生学生群体犯罪的土壤。

  (三)深入推进以案释法

  宣传部门依托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上的扫黑除恶专栏,围绕群众关注度高的高利放贷、非法讨债、征地拆迁等领域的黑恶犯罪案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充分体现扫黑除恶坚强决心,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要着力宣传扫黑除恶一线干警先进事迹,传播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三、突出深挖彻查,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机制

  刑检部门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登记、核查、移送、跟踪办理和反馈机制,全面落实“一案三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情况通报、双向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刑检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中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民行部门继续加大对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等领域的线索挖掘力度;执检部门继续在监所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加强与在押人员谈话,深入挖掘涉黑涉恶线索。要对前期地毯式排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精细化经营,不放过黑恶势力及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的蛛丝马迹。

  四、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背后“保护伞”

  刑检部门继续保持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办案组加大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力度,完善退回补充侦查等办案机制,强化以案挖案,及时惩治群众身边存在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村霸”等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落实严审细查的要求,注重从涉黑涉恶犯罪中深挖“保护伞”线索,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确保“扫黑”和“打伞”同频共振。要深化常驻市公安局扫黑大队机制,完善全程跟踪机制,尤其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案件加强跟踪监督,全流程保证案件质量,确保快捕快诉。要进一步健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检察干警人员保护机制。

  五、强化督促履职,切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刑检部门坚持“一案一建议”,结合所办案件,及时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教训,注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深入挖掘犯罪组织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续时间长,行业监管不力等问题,加大专项调研力度,及时撰写调研报告,发出检察建议,强化督促履职,促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金融借贷领域的黑恶势力,通过办理非法拘禁等类型案件,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等部门加强巡查,对非法放贷公司宣传平台及网络、街边、楼道广告进行定期清理、集中整治,完善风险防控、预警、处置等机制,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温床。

  六、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权益保护相关制度

  控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举报人接访、回访制度,全面对接市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制度,落实检察环节的举报人权益保护工作。控申部门和宣传部门加强举报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及时通过法制宣传等方式,公布举报人奖励制度,做好扫黑除恶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及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

  编辑:唐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