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负责办理市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部门负责人:杜志辉(员额,一级检察官)
部门人员:王宇嵘(员额,一级检察官)、司现静(员额,二级检察官)、姚金弟(员额,一级检察官)、徐忠义(员额,一级检察官)、陈洁(员额,一级检察官)、李椒岚(五级检察官助理)、王康宁
联系电话:0512-3669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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