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本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
部门负责人:汪丽娜
部门人员:张为志,申诗溢,李学新,徐有加,朱川凤,王晓雯
联系电话:0512-36698115
你的网络习惯是“盾”还是“坑”?速速对照!
拆!普法盲盒第一弹!
漫cos | “线”描的一天
【图解】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这些数字,很醒目!
昆山市检察院微信号
昆山市检察院微博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