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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肩柔情,执法正义十八载——沈志平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2016-12-30 09:51:00  来源:  作者:钱晓东
    榜样分为两种,一种高高在上,遥不可及;一种就在你我身边,在团队中勇挑重担,默默奉献,沈志平属于后者。他从1994年到昆山检察院工作以来,一直默默战斗在办案的第一线,先后在经检科、公诉科、侦监科工作,现在侦查监督科重案组从事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工作。三年来,他求真务实,爱岗敬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敬业,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份热爱! 

  沈志平在十多年的办案生涯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在审查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三年来,先后办理批捕、起诉案件近600件,所办的案件大多属于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绑架、故意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刑事案件,其中不乏疑难、复杂、多被告作案的大案、要案。2009年,面对平安世博的考验,沈志平作为重案组成员,身先士卒,勇担重任。在办理罗某等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中,面对三名狡诈的犯罪嫌疑人,面对相互推诿、极不稳定的口供,面对证据缺失、犯罪事实难以认定等重重困境,沈志平详细阅卷,认真审查,积极指导公安民警补充证据材料,最后不负重托,以确实充分地证据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贩卖、运输冰毒分别为535780,二名犯罪嫌疑人运输冰毒为780.4的犯罪事实,并及时上报至苏州市院审查起诉,受到上级院领导的普遍好评。 

  监督,是一种本领,更是一份责任! 

  作为一名十八年默默耕耘在刑检一线的老同志,同事们都知道沈志平不仅是一名能办大案要案的职业检察官,更是一位遇到疑难杂症,都能“看得准、打得稳”的监督能手。2009年,他在办理闫某抢劫案时,发现曹某等三人的行为也涉嫌抢劫罪,公安机关却未对曹某等采取强制措施。沈志平凭着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研究证据材料,撰写详实的证据分析,提出立案监督建议。经过侦查监督,曹某等三人最终被昆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四年。2010年,他所办的任某抢劫、强奸一案因法院判决书只认定一般抢劫而非入户抢劫,他提出法院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均有错误,建议提请抗诉。201148,得到上级院支持,成功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在这样看似平凡的工作中,正是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对工作的一丝不苟,三年来,沈志平成功立案监督13人,追捕34人、追诉28人,抗诉11人,以出色的业绩扎实履行了检察官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进取,是一种作风,更是一种品格! 

  沈志平在工作之余,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制定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作为双桥法学社的一名成员,沈志平每次都按时参加双桥法学沙龙活动,作为办案一线的老干警,他以饱满的激情和刚进院的大学生一起探讨法律问题,认真分析案件法律适用,积极参与学社的各类活动。沈志平沉醉在这种激烈的思想碰撞中,享受着这种观点争鸣的过程……在《双桥法学论坛》的双月刊中,你经常可以看到沈志平撰写的案例分析和调研文章,“讨论动态”、“观点争鸣”记录着他积极思考的痕迹;“法学探讨”、“成果赏析”记载着他勤奋调研的硕果。2007年,沈志平取得了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8年,他撰写《对交通肇事罪若干问题的研究》的论文被选入江苏省刑法学年会论文集。 

  熟悉沈志平的同志都知道,他不但案件办得好,在家里也是一位细心体贴的好老公、好父亲、好女婿。是的,他很质朴,但无法掩抑自己对工作的热爱;他很细致,但不拘泥,他从不为了工作量的多少或者一次评先而斤斤计较;他很平凡,但不懦弱,他从不向罪犯屈服,也不会向邪恶低头;他很普通,但一点也不渺小,他的身后不只是自己的影子,还闪耀着检徽的荣耀。认真办案,严格执法,公正为民,这就是沈志平,一个优秀检察官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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