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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依法启动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8-06-07 10:03: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我知道错了,不该一时冲动去打人,以后再也不会犯了!”近日,在我市看守所大门口,小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向检察官发出肺腑的忏悔。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了两个多月,后检察院通过教育感化对小刚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他于这一天被取保候审。 

  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刚跟几位“哥们”在聚餐的时候偶然遇到了前不久好像与自己朋友有过纠纷的阿阳。 

  “打阿翔的人就在里面,要不要去打他?”在朋友的指使下,本着可以帮兄弟出气的义气,小刚对阿阳挥起了拳头,导致阿阳的面部被小刚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不久,小刚投案自首,检察院受理了小刚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由于当时阿阳的法定代理人执意要求对小刚继续羁押,双方的矛盾无法及时化解,2018年2月8日,检察院依法对小刚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小刚被逮捕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刚出于义气用事受人指使(指使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但其本身主观恶性并不大,本着对青少年双向保护的理念,并未一捕了之,而是不断与双方法定代理人深入交流。

  小刚的父母也特地多次从河南老家赶到我市,向阿阳及其父母赔礼道歉,并表示愿意想方设法赔偿阿阳的医疗费用等损失。 

  经过几番真诚沟通,阿阳的父母了解到其实小刚的母亲长期患病,这个家庭十分困难。于是他们作了一个暖心的决定,主动提出放弃赔偿,并对小刚的行为给予了谅解。“他们都还小,小刚被关了这么久也得到了一定教训,我们愿意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不要他们赔钱了!”阿阳的父亲这样表态。 

  随即检察院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结合案情展开多方调查、听取各方意见。检察官一面向看守所管教民警了解小刚在羁押期间的表现,一面对小刚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委托小刚户籍地的司法机关对小刚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小刚的家庭监管条件和村委等社会支持帮教条件。此外,检察官还多次致电阿阳父亲确认阿阳的后续生活状态,保障对阿阳的特殊权益的维护。 

  经过全面审查,检察官认为小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有悔改表现,为更利于其早日回归社会,检察官提出对小刚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该建议得到采纳,检察院于2018年4月23日决定对小刚取保候审,也就出现了这开头的一幕。 

  据悉,该院近年来办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对于在审查逮捕环节依法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该院一直坚持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一旦发现有符合不需要羁押的情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切实有效地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