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中共昆山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抓手,紧扣昆山改革发展的总要求和主旋律,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保障和促进“昆山之路”从头越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凝聚法治昆山新优势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使法治成为昆山的核心竞争力。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1034件1358人,同比下降10.17%和14.43%,其中批准(决定)逮捕704件85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53件2912人,同比分别上升17.47%和12%,审结案件2290件2789人。依法办理窝点设在土耳其的跨国电信诈骗案、周禄宝网络敲诈勒索案和“8·
有效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紧密配合,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件2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8件18人,渎职案件2件2人,副科级以上干部9人,涉及征地拆迁、金融税收、政府采购、学校教育等多个领域。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新途径,针对相关区镇政府工程透明度不高导致腐败滋生等问题,拟定《镇重点工程信息公开、规范行权方案》,在招标、建设、变更、验收、支付等关键环节上规范信息公开、合理分权限权;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检察备案机制,协助行政部门拉紧法律红线,自觉依法履职;借助邮政服务覆盖面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与市邮政局建立“预防邮路”,依托投递平台,强化预防宣传;持续推进廉政教育进区镇、进机关活动,全年开展预防宣讲14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加强对另案处理和不批准逮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建立三级责任人制度,落实监督职责;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立案监督、向法院提起刑事抗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监督活动,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方面,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5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7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办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完善“智能检察官信箱”建设,规范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举报的渠道,共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45件;联合市司法局、市台办探索制定《台湾籍社区服刑人员返台请假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制度、体现人文关怀。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拓展服务发展新途径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努力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约谈机制,助力安全生产。以“8·
探索公益诉讼,助力绿色发展。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环保法》对公益诉讼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公益调查,同步跟进行政监督。与市环保局联动执法13次,深入现场指导采样取证,勘察污染状况。与市法院、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等签订《关于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规则》、《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办理的苏州地区首例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经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依法缴纳环境修复费用,已顺利进入修复阶段。持续跟进淀山湖镇垃圾填埋场化工残渣倾倒案,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与市环保局联合申报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昆山模式”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授予“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
贴近一线实际,助力基层治理。以千灯、张浦、花桥、巴城检察室为平台,借案发力,扎根基层,办理批捕、起诉案件829件940人,勘察案发现场、查访被害人、走访案发单位社区组织730件次,向基层党委政府、“两所一庭”发出《检察建议》、《法律分析意见》15份,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千灯检察室依托实地检查,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与辖区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信息交换平台,强化刑事执行检察信息核查工作的即时性。张浦检察室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设立“社区检察官”,为基层党支部、自治组织和普通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纠纷化解等服务。花桥检察室在走访中发现,当地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突出、百姓反映强烈,立即深入社区,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并与当地交警中队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巴城检察室在调查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时发现拆迁后零散宅基地脱漏管问题严重,深入开展调查、撰写情况分析,不仅推动当地的有效整治,更在市级层面进一步明确了类似问题的治理责任。
三、深化检察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工作新质效
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全力以赴提升案件质量,制定《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实施办法》,积极引导侦查机关逐渐转向“由证到供”的办案模式,更加注重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客观证据的提取和固定。对证据薄弱、供述不稳定的案件,启动主证复核程序,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固证,主动询问证人和被害人,详细掌握案件事实,严格把好证据关。强化信息化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保证案件质量和效率。建立专人同步录音录像审查制度,由检察官第一时间审查审讯全程,做到每案必看必听,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将远程视频技术运用于案件的提讯、汇报、讨论等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建设检察委员会议事应用系统,促进检委会议事的规范高效。
着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逐步引入法治轨道,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模式,统一办理流程和期限,提高办案效率,及时答复信访人。邀请律师参与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和答复,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与律师代理申诉工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工作模式。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及时管控,并配套公开约见检察官、公开听审等制度,以带温度的办案方式增强释法说理实效,以规范严谨的办案软硬件要素提升司法公信力。完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网上预约接访、网上受理、网上答复、网上咨询等服务,努力顺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148件,均得到妥善处理;韩某某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
全力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机制。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线上查询等三大平台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全面公开。通过“昆山检察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公布检务和案件信息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发布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3785件,公开法律文书171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6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自主研发依申请公开法律文书系统,制定《依申请公开法律文书操作流程》,对不批准逮捕、不支持监督申请等决定的法律文书,公开实施、规范操作、常态管理。积极推动案件公开听审转型升级,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在保证公开听审工作由市民参与的基础上,加强专业指导,促进司法公正。
四、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塑造检察队伍新常态
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的目标要求,全面强化执法能力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核心。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题业务讲座、网络在线培训、各界人士座谈等形式,对排查出的8大类不规范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具体内容,建立内外监察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坚持把干警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日常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有机统一起来,推动“四项机制”、“六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继续发扬“激励书”、“批评书”的标杆导向作用,设立“善行义举榜”,提升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评议遵纪守法、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全方位抓好队伍管理。
始终把执法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基础。积极探索以实务技能为内容,以实战训练为模式的教育实训机制,不断强化干警能力培养。开展法学理论考试、法律文书制作等形式的竞赛,通过以考促学、查漏补缺的岗位练兵形式,检验干警学习成效,提高整体业务素质;组织青年干警参与检察长巡回接访和专业接访,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开展案件质量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高干警审查案件、把握证据、分析问题的水平;深化听庭点评机制,组织干警现场观摩庭审并及时进行交流总结;探索“检校合作”新模式,与东南大学合力开展课题研究,把最新的前沿司法理念带到人才培养中。
始终把外部监督制约作为重要保障。进一步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报告制度,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保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意见,促进职务犯罪惩防工作规范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运用律师服务系统,保障律师办理预约会见、阅卷和提交意见等业务的开展。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 “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连续第三次被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在“践行‘三严三实’、我为‘昆山服务’做什么?”专项教育活动中被中共昆山市委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执法办案的成效与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干警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特别是对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还心存疑虑,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切实加强、改进和提高。
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昆山实际,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坚持以法治引领为根本、以改革实践为驱动、以转型发展为路径,服务率先、同步率先,为“昆山之路”从头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体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中共昆山市委第十二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确立的新目标,按照昆山“十三五”规划和“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策略方法,努力实现办案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力保障发展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区镇检察室为平台,健全检察环节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强化源头防控、区域防控、动态防控,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二是在深化检察改革创新上下功夫。合理把握节奏、科学安排进度,处理好改革总体目标和当下阶段性任务的关系;处理好改革方向与过渡期步骤的关系;处理好试点项目与非试点项目的关系;区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探索与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检察办案制度,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主证复核制度,强化出庭公诉制度,强化一审抗诉制度,确保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经得起法庭质证的检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在检务公开等项目上寻求突破,拓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继续推进公开听审的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员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等活动。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持续探索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敢于啃硬骨头,充分发挥昆山检察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昆山样本”。
三是在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深入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工作,引导相关单位及时堵漏建制,促进在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完善内部防范机制。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让预防职务犯罪深入人心,着力构建具有昆山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搭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平台。探索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深化完善检察官约谈机制,助力行政机关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治理,保障依法行政、预防渎职犯罪。
四是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下功夫。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标杆,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不断提升职业素养水平,培养更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和能“独当一面”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加强年轻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与矛盾化解能力培养,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探索建立区镇检察室向区镇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健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完善检察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