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6日在昆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五年工作情况回顾和体会
过去五年,在中共昆山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围绕“服务率先、同步率先”的工作目标,紧扣昆山改革发展的总要求和主旋律,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为推进“昆山之路”从头越、“五大发展”走在前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法治昆山、平安昆山建设
过去五年,我院牢牢把握“抓中心、务本行”的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提请批准(决定)逮捕案件4646件6446人,其中批准(决定)逮捕3360件467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984件14214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10124件12966人。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3871件4818人;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28件50人,提前介入、指导办理了“4·16”特大网络销售假药案。依法办理了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8·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江苏省公安厅督办的秦锋等20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的“网络大V”周禄宝敲诈勒索案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838名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133起轻微刑事案件经公开听审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完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机制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打造“灯塔工程”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品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惩处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五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3件10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9件92人,渎职案件14件17人;副科级以上干部26人。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提升新时期取证、固证能力。办理的陈云龙滥用职权案入选“苏州市公正司法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名案例”。持续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认真撰写年度预防报告、调查报告、专项分析资料等,拉紧拒腐防变红线。撰写的《对我市84名职务犯罪人员“悔过书”的综合分析报告》经昆山市委领导批示,增发至各机关、乡镇。深入案发单位召开案例剖析会,提出检察建议25份,帮助涉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检察长讲坛”“检察官话预防”“预防邮路”等品牌项目,开展法制宣讲64次,受众人数达13000余人次。
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刑事诉讼监督中,持续健全纠正和防止冤假错案的常态化机制,依法跟踪监督100起另案处理和不批准逮捕案件;依法立案监督30件56人3单位,追加逮捕52件58人,追加起诉54人5单位,追加漏罪2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4份;建议法院再审16件,改判16件;提出抗诉13件,改判11件,其余均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一起纠正漏捕抢劫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侦查监督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75件,提请抗诉10件,均得到法院支持;在市法院、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有效查办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批典型虚假诉讼案件,其中徐荣忠诉俞泉明、孙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刑事执行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改变强制措施46件58人;有效推动解决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关混押问题;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财产刑执行监督,对19名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对10年来判处实刑因患病未执行刑罚的18名罪犯逐一清理;加大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力度,监督解除强制医疗3人。
二、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过去五年,我院积极适应全市发展新常态,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在保护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中不懈努力。出台《全力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打造并不断深化“双桥清风”机关服务品牌,将依法服务、高效服务、特色服务贯穿于司法办案始终。不断加强对阻碍经济发展、危害社会稳定的新型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件45人,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件20人。积极开展“执法环境调研”活动,先后走访300多家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以企业需求为依据,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检察服务咨询点,在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密集的大型企业建立刑事犯罪预防基地,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同步抓好华电昆山热电公司重大工程专项预防,认真落实行贿档案查询,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在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中主动作为。在全市建设完成5个新型区镇检察室。通过推行“亲历性”案件审查模式、探索社区检察官工作制度等,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为基层自治、共治注入更多法治元素。探索建立“检察官约谈”机制,以督促履职为抓手,助推全市安全生产。有力推动花桥经济开发区大宁购物广场、张浦镇首席MALL商场、开发区华一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完成整改。“检察官约谈”被写入中共昆山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报告。构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检察平台”,从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延伸开发刑事犯罪综合分析软件,突出刑事案件区域分析、实证分析,强化刑事犯罪预防。针对危险驾驶犯罪持续高发的现象,在全市各社区电子屏上投放公益广告,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拒绝酒驾我签名”等活动,制作发放餐牌、雨伞、环保袋等宣传普法物件5万余份,得到了良好反响。
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上持续发力。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机制,支持起诉7件19人,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7份。推动建立“昆山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环境修复资金五千余万元。办理的苏州地区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修复款全部到账,案件正式进入执行修复阶段。“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昆山模式”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联合授予“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昆山市推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新机制”入选苏州市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坚持在畅通诉求渠道、规范信访办理上下功夫,主动邀请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为主体的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9件次,均得到妥善处理。韩静刚刑事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优秀案件”。积极完善司法救助体系,累计救助特困刑事被害人61件,发放救助款81.2万元;联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制定《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应急综合救助办法(试行)》,帮助26名特困刑释人员返回家乡。
三、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为检察事业发展增添内在动力
过去五年,我院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遵循司法规律,破解制约难题,努力提升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打造“规范检察”,专业化建设有力推进。稳步开展检察体制改革,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45名,成立办案组11个。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从案件分配规则、办案组设置、检察权运行和司法责任4个方面入手,制作权力清单,跟进落实审批权限,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和办案责任,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建成全国检察机关首个集讯问室、询问室、听证室、宣告庭、远程视频审讯室为一体的刑事检察办案区,有效凸显检察机关职业特质、职业尊荣和职业威仪,填补刑事检察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的空白。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内参选编》、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检察日报等先后专题介绍。改建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区,实行犯罪嫌疑人“押解遮面”机制,将人权保障落实在司法办案中。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侦查、主证复核、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等制度,全力提升案件质量。加强集中清理和日常监管,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积极实行律师阅卷“三个一分钟”,畅通律师查询、阅卷、会见、投诉等渠道。
打造“阳光检察”,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加强官方微信、微博、搜狐客户端平台的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公开预约会见检察官制度,深化刑事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打破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封闭性和神秘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660件,公开法律文书4090份,在“两微一端”、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重大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民生类案件信息1400余条。建立集诉讼咨询、取保候审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职能为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形成一个窗口对外、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的全新工作模式。该中心被评为“昆山市第一届十佳示范服务窗口”。积极实践刑事案件公开听审,组建以退休教师、退休记者、社区工作者等第三方人员为主体的“听审评议员”备选库,在不起诉、不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主要刑事诉讼环节引入社会公众评价机制,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中的参与度。五年来,共对15起不批捕案件、133 起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听审,均得到参与各方的高度肯定。
打造“智慧检察”,检务保障明显增强。以服务高效管理、满足业务需求为根本,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促进信息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首创远程视频审讯系统,有效提升审讯效率,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等领导批示肯定;设计检察机关电子笔录系统,以智能化存储方式提升审讯记录能力和速度;建设“刑事检察指挥中心”,配备远程案件视频讨论汇报系统和法律文书异地实时共享系统,实现区镇检察室与院本部无缝对接;研发刑事犯罪综合分析软件、检察机关办案情况图表分析系统、司法警察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等综合性辅助软件,加强对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为社会治安防控、检察工作管理提供参谋;建立涉案信息协查平台,加配电子取证专用设备及相关软件,提升电子证据收集、数据恢复、服务器定位等技术水平,协助业务部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7起。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进一步坚实
过去五年,我院严格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抓紧抓实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锻造队伍发展主心骨。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微型党课”等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与职业道德水平。坚持教育引导和纪律约束相结合、传统继承和改革创新相统一,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定期开展“选典型、树典型、学典型”活动,设立“善行义举榜”,带动并激发全院干警对工作的投入度和奉献度,引导干警有信念、有担当、有正气。相继涌现了“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苏州市十大法治人物”、“感动昆山”道德模范、昆山好人、爱心助学模范等一批先进人物,在全院形成良好的导向。认真用好“激励书”“批评书”,及时表彰先进、纠正错误,将“严管”与“厚爱”落实到队伍管理中。截至目前,已发布“激励书”50份、“批评书”8份。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提增队伍发展软实力。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和专题培训,加大对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干警职业素养。组织青年干警在区镇检察室轮岗,参加检察长巡回接访和专业接访,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厘清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人员职责权限,研究制定《检察人员分类素能标准》,强化司法办案力量。以“双桥法学社”为平台,探索“检校合作”新模式,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合力开展课题研究,把最前沿的司法理念带到人才培养和检察实务中。先后培养了“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检察专门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群众工作能手”“检察岗位能手”等一批专业人才,队伍素能梯队建设走上了可持续发展轨道。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定期分析队伍思想状态和工作表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情况,做到一案一报、随案入卷和及时汇总、定期上报,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格按照《检察官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规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评议遵纪守法、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全方位抓好队伍管理。开展“检察开放日”,寄发《检察工作通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改善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多项工作先后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109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第五次蝉联“江苏省文明单位”。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各级领导、全体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五年的历程,是我院服务大局成效凸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时期,是探索实践成果突出、办案能力全面提升的时期,是司法行为有效规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时期。在这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必须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必须以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严格落实司法改革,强化实践探索,努力破除制约瓶颈,释放发展活力,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实践,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主要是:面对“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业务工作、检察管理、队伍建设面临巨大挑战,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仍需进一步丰富和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检察事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我们既看到做好检察工作的有利条件,也认识到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和江苏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昆山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五个牢牢把握”,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为着力点,以科技强检、检察队伍建设为抓手,厚植优势、补齐短板,努力推动检察业绩新跨越、骨干人才精英化、司法公信力日益增强,为全市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排头兵,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作出新贡献。
一、找准定位、积极作为,更高水平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紧扣“聚力创新求突破、聚焦富民补短板”,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营造法治、平安、绿色、诚信的环境。积极应对影响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种风险挑战,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机制,参与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检察官约谈”机制和检察建议制度,落实跟踪、反馈环节,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服务发展大局的新品牌。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严惩环境污染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美丽昆山建设。进一步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矛盾化解能力。继续探索并深化区镇检察室工作模式,深入参与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建设。
二、精准聚焦、全面履职,更高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案监督和犯罪打击,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盗抢骗拐、黄赌毒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保持与全市反腐败态势相适应的办案规模,加强“智慧侦查”体系化建设、项目化推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综合管理、涉案信息外联实时查询等信息平台的应用水平,促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职务犯罪侦查综合实力。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持续加强预防文化建设。探索建立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制度,严防冤假错案。以规范办案、精细监督为抓手,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协调推进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和民事公益诉讼,加大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的检察监督力度,以多元化格局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履行新增职能,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重点加强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深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
三、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更高水平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按照全省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全面提升、全国领先”总体目标和“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工作要求,立足实际,聚焦问题,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以效能、务实、规范为标准,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案件监督管理、检察事务管理、检察行为常态化监督等内容,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要求,积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形成良性健康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审慎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办案模式,建立健全辩护律师参与下的认罪、量刑协商制度。加强诉前程序的研究和探索,扩展适用范围,加快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运用和管理,落实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358”战略,逐步推动办案、办公、办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管理,逐步建立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实体检察院“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检察院。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事先研判预警、事中正确应对、事后妥善化解机制,加强网络公共关系建设。
四、凝心聚力、练好内功,更高水平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法治信仰,培育职业精神。合理统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求和检察人员全面发展需求,持续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管住、盘活、用好各类人员。严格按照各业务条线的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加强专业化、实战化培训,加快建设专业齐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智慧政工”建设。扎实推进检察文化精品工程,注重人文关怀,提升干警人文素养和职业品味。严格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健全问题发现、处理和防范机制,构建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外部监督衔接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院将在中共昆山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牢记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重托,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的跨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