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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虚增员工冒领33万工资 获刑10个月
2019-10-14 14:27: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我没去过这家公司,也没办过这张银行卡,对发在卡里的工资更不知情。”

  从未上过一天班,却有公司偷偷发工资,而且一持续就是两三年,没想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还真有!

  奇怪的是,“馅饼”砸中了姓刘的女子,获利的却是一名姓苏的女子。待真相浮出水面之时,苏某已额外“领取”了30万余元的薪水。

  前车之鉴却成了她的“生财之道”?

  这块大“馅饼”也正是苏某一手制作而成。现年35岁的她,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昆山某分公司的人资行政,人员招聘、员工薪资核算制作、公章管理、甚至工资卡代办等事无巨细,都得经过她的手,可谓是公司的后勤“大管家”。

  2015年9月的一天,苏某无意中听说曾有人假造工资表的现象,她瞬间眼前一亮,仿佛看到了快速“生财之道”。“别人可以,我更行!” 商超行业的员工本就流动频繁,而且山高皇帝远,总公司负责发放全员工资却难以准确统计员工数,分公司多几人亦或少几人是常有的事,有问题也很难被发现,她经过心里一阵盘算,脑海的计划逐渐成型。

  在分公司手握人事大权和工资报表的她,操作起来游刃有余。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苏某的丈夫就是第一人选,她很快就伪造了入职申请,又拿来一张被丈夫闲置的工资卡,将他的名字造在了分公司的工资报表里,并注上应该发放的工资金额。随后,她把报表交到分公司领导手上时,果然,领导没有发现这个猫腻,很痛快地签了字。随后,总公司的财务又按照这张报表,把工资打到了表中注明的个人工资卡中。

  冒领工资30余万,漏洞出了3年才发现?

  欲望的口子一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这波操作,公司没有发现,苏某的胆子越来越大,在之后造表时,她还能同时伪造几个人,不仅有亲戚,有离职员工,甚至在该超市上班的品牌促销员(不属于该超市员工)也在内。

  问题是,亲戚的卡好借,但公司将钱打到了促销员的卡中,苏某不是还拿不到钱吗?这个她早就想到了,她巧借这些人入职时递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偷偷办了工资卡,随后苏某将卡据为己有,连促销员本人都不知道这张卡的存在。这样如愿以偿,钱打到卡上后,她直接取出来。

  就这样,直到去年的10月,分公司的领导在核对公司支出时,竟发现有离职员工的工资仍在照常发放,公司财务继续追查,才发现了苏某的问题,报了警。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与该公司的领导多次沟通核对,对账目等进行了厘清。最终查实,在3年的时间里,苏某通过伪造工资表,虚增6名员工,冒领个人工资123笔,侵占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

  经讯问,苏某对自己虚构员工数、冒领工资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冒领的钱,苏某已全部用于归还信用卡、装修房子、买车和日常花销等。

  中饱私囊终获刑,企业内部监管引深思

  案发后,苏某的家人已将赃款全部退还公司。承办检察官认为,苏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务,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昆山市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承办检察官还指出,类似的职务侵占案时有发生,苏某等人之所以能“瞒天过海”,完全是利用了自己独立操作的职权便利和企业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检察官提醒广大企业,公司制度执行、监督管理应引起重视,应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严格审查手续,在层级管理上应实现有效监督。同时,应以本案为鉴,举一反三,经常性地开展员工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加强对员工尤其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