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小区被人拖走
2018年2月28日,苏州市某派出所接到赵某报案,称其怀疑自己被人骗了。据了解,2017年11月,赵某因资金周转不灵,以车辆抵押的方式在一家贷款公司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率为2.5%,贷款期限一年,每月还款2333元。可是在扣除了一些“必要费用”后,赵某实际拿到手的只有17000多元。
随后,赵某一直按约定按时还款,但他却在报案当天凌晨1点左右,意外收到了一条短信提醒,贷款公司称由于他有违约行为,已经将汽车拖走,要求他赔偿44500元赎车。
此时,赵某才发现自己停在小区的汽车,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拖走了。贷款公司所谓的违约理由,居然是自己前两天过年开车回老家未提前向贷款公司报备。
合同中到处是陷阱
接警后,警方立即开展侦查,通过查找筛选和线索串并,发现曾接报多人、多起类似警情,被害人都是在办理车辆抵押贷款后,车辆被借贷公司拖走并索要高额拖车费及违约金。随着调查逐渐深入,一个以李某某兄弟为首的“套路贷”涉恶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实际上,这些合同中到处是陷阱,比如贷款当日,贷款公司就以扣除GPS安装费、支付保证金等名义扣留贷款,实际放款仅为合同金额的70%。另外,合同上用一行小字注明了违约条款,在贷款公司职员“无门槛、无条件”忽悠下,赵某没有仔细浏览合同便签了字。随后贷款公司会找各种理由说车主违约,强行开走车辆,同时要求再支付高达30%的违约金以及一万至一万五千元巨额拖车费用,还威胁不还款就卖车抵债。
近些年,套路贷案件频发,不少人深陷其中,不仅连累了自己还拖垮了家庭。那到底什么是套路贷?诱人“套路贷”的套路究竟有多深?我们又该如何识别“套路贷”?请接着往下看……
01什么是套路贷?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低息、无抵押、快速放贷等为诱饵,诱使或者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收取“家访费”“调查费”“保证金”“中介费”“行规费”“安装费”“利息”“砍头息”等一种或者多种费用,虚增贷款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认定违约、多平台借款平账、毁匿还款证据等一种或者多种方式设置“套路”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注意
“套路贷”案件通常伴有非法讨债的情形,但不是“套路贷”的构成要素。“套路”多少不影响“套路贷”的认定。没有使用“套路”的,不属于“套路贷”。
02“套路贷”的本质是什么?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套路贷”的本质属性。在“套路贷”案件中,只要有“套路”,就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2. 行为人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虚增贷款金额、故意设置不平等条款等明显不符合民间借贷习惯,无论对方是否明知,均不影响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03“套路贷”的行为特征有哪些?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刻意制造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软硬兼施“索债”
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04如何防范“套路贷”?
在有相关资金需求时
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
签订合同时
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如发现存在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05遭遇“套路贷”,我们该怎么办?
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
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
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
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因此不能准确界定真实的借贷金额,进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待自己脱身后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并将相关的材料交给司法机关。同时,被害人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借款时的通话录音、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催款电话录音、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醒您
办法千万条
谨慎第一条
贷款不仔细
亲人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