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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4号和6号真的很不错哦!cue它!
2019-12-12 10:53: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12月5日下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全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件评审会。20个法律监督案件承办人现场battle!通过PPT形式现场向评委汇报案件基本情况、推荐理由及典型意义,评委根据汇报人的讲述、评审标准对案件进行现场打分。

  我院有2起案件进入评选!分别是4号和6号!

  

  ★案例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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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04

  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

  

  案情简介:

  2011年至2015年,昆山B公司等3家公司负责人陈某(另案处理)在开发“某花园”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为偷逃企业所得税等,以支付6-11%开票费的方式,要求江苏A公司等7家工程承揽企业为其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等,7家企业为顺利完成房地产工程建设、方便结算工程款,为陈某虚开发票共计3亿余元。许某等7家公司负责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自首,主动上缴违法所得、缴纳罚款。

  典型意义:

  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犯罪的7家民营企业依法不起诉,实现了公共利益最大化,有力推动了检察机关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类案处理指明方向,被《焦点访谈》专题报道,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认可,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NO.06

  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解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间,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A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生产皮带清扫器、空气炮,非法经营数额47万余元。

  典型意义: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将理论、实务、政策相结合,为司法实务准确判断非规范商品为同一种商品提供具体解决思路,推动8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提升企业对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信任度。

  请屏幕前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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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投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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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时间:12月10日至12月13日24:00

  投票方式:一个微信账号只能参与投票一次,每个账号最多投10票,且每个案件只能投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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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