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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男子伪造证件骗贷465万元,检察官:骗贷除了触刑还受这些惩罚
2018-12-19 12:51: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案件介绍:

  老高自2014年出狱后依旧游手好闲,不务正业,2017年初的一天,他突然萌生出伪造假手续骗办房产证,再拿房产去抵押借款的念头,觉得这样好玩又能赚点钱花。随后,老高伪造各种手续证件,最终在房产中介的协助“操作”下拿到了两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2017年7月他故伎重演,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另一个拆迁安置房小区的4套房产,然后迅速将产证作为抵押物骗得360万元。近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对老高、老陈、小马和小丁4人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骗贷会触刑,还会有什么惩罚措施?

  查封、冻结支付宝账户

  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触犯刑法后,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

  禁止高消费

  被执行人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审批通过,难啊!

  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君子爱财,但需取之有道。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