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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是劫匪?昆山破获一起离奇抢劫案
2019-03-28 16:31: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这年头打劫路人的收获越发少了,每个人的手机在手里握着,钱包在手机里,没有点奇招,还真难糊口。不过前不久,昆山有个“90后妹子”玩出了抢劫新花样,约会当场就对男网友实施暴力抢劫,更令人吃惊的是,逃跑途中“她”竟摇身一变……

  刚见上面,丽丽姐突然疼痛难忍蹲下身,称脚被钉子扎到了,想借对方手机照一照。明明哥二话不说,赶紧打开手机的电筒,还贴心地弯下腰帮忙查看。孰知,丽丽姐却毫不领情,一手一把夺过手机,另一只手迅速掏出一瓶“防狼喷雾”对着明明哥的脸一阵猛喷,后撒腿就跑。

  所幸的是,明明哥的眼镜挡住了喷雾的袭击,眼睛并未受到影响,赶紧一边追一边大声呼救。

  不幸被抓,现出原形

  身着女衬衫、黑短裙的丽丽姐在慌忙逃窜中被路人抓住,挣扎中,“她”穿戴的长假发、丝珠和手机纷纷掉落在地。此时,明明哥才震惊的发现,原来自己遭遇的不仅仅是被女网友抢劫,而且和自己约会的竟也不是妹子。

  而在此之前,还有另一名男子也被“丽丽姐”以相同方式抢走手机一部,直至案发后,手机才得以物归原主。

  承办检察官认为:

  犯罪嫌疑人“丽丽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强行夺取并喷射辣椒水组织追赶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条链接:

  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检察官提醒

  此案中,“丽丽姐”男扮女装,是典型的先骗感情再伺机获取钱财。希望广大适婚男女青年在恋爱交友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尤其是网恋时更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钱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