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昆山检察院召开速裁新闻发布会
2018-11-28 09:19:00  来源: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16日,昆山检察院举办了一场速裁新闻发布会,院机关党委书记、新闻发言人李明生主持会议。

  在昆山市检察院速裁程序办案区内,媒体记者观摩了检察官王宇嵘对6起危险驾驶案的审查过程。“犯罪嫌疑人俞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鉴定血液酒精浓度为169mg/100ml。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俞某自愿认罪认罚。依照《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俞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提起公诉。”另外5件危险驾驶案与俞某情况也相类似。

  这是《刑诉法》修改后,昆山市检察院首次采取速裁程序集中审查6起危险驾驶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传讯到场,在速裁程序办案区内,由承办检察官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制作自书笔录、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用时仅30分钟。

  据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案件审查虽然十分迅速,但为确保审查程序合法,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昆山市检察院对速裁程序的使用范围、程序启动、文书制作、办案期限、出庭公诉、调查评估、值班律师、诉讼监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并通过检务督察和质量评查,对速裁案件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质量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根据《刑诉法》修改后对速裁案件办理提出的新要求,昆山市检察院专门建立速裁程序办案区,设置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司法警察等专用席位。购置预防“自残”专用笔,配备全程监督司法警察,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安全。

  同时,该办案区与院刑事检察指挥中心联网,集中速裁审查采取全程录音录像,承办检察官通过电子屏滚动和纸质书面两种形式向犯罪嫌疑人集中告知权利义务,并对《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详细说明后交由犯罪嫌疑人签字,既保证了检察权正确行使,又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编辑:钱晓东